暑期來臨,許多在校大學生已經躍躍欲試想找一份暑期工,既可為未來求職做準備也可賺取生活費,一舉兩得。然而,商家拖欠工資、不法黑中介騙取費用甚至收取押金等陷阱也讓大學生防不勝防。專家建議,即使短期打工也必須簽署臨時合同并要求對方為其購買商業保險,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業內人士建議 要簽協議保留勞動關系證據
智通人才市場客服經理王亞東建議,學生在找暑期工作的時候一定要找正規的中介代理公司,到大企業實習,在實習前通過網絡或者前輩了解該企業是否正規,是否能合理規范化管理暑期學生工。不要輕信陌生人的招聘廣告。
如果通過校園代理找工作,也要通過成熟的學生代理了解實習單位和待遇。用工前一定要簽訂一式兩份的用工協議,自己留一份。簽協議時要仔細看清楚每項條款,如工作內容、工作環境和工作報酬的規定。還要保留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牌、工資條、工資卡等。
同時,還需注意的是,短期工雖然與企業簽的是勞動合同非勞務合同,無法享有社會保險,但是勞動者有權要求企業為其購買商業保險,以保障在此期間發生的意外和人身安全。
合法中介需三證一執照
市人力資源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合法的經營性職業介紹機構需要有人力資源部門頒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和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才可以正式營業。
人力資源局提醒一、收押金、扣證件都是違法的
東莞理工城市學院的大二學生小石計劃暑期留在廣東找一份暑期工,他通過本地兼職網找到一家“XX網絡科技公司”的招聘信息。小石打電話過去咨詢,對方表示公司總部就在莞城中心某寫字樓內。小石實地考察后發現該公司只有一間屋子和幾張桌子,環境非常簡陋。接待人員當即表示公司正在擴大業務規模需要多名大學生做助理,不過怕學生做不滿兩個月,要求先交1000元押金或扣押其學生證。“當時看到公司很不正規,連個掛牌都沒有,就沒敢交”,小石心里滿腹懷疑,最終還是沒敢答應。
東莞寶勝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勝利認為,這種擅自收取押金和扣押證件的做法都是違法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提醒二、拖欠報酬超兩月屬惡意欠薪
網絡上找工作風險高,但通過校園兼職平臺也會有工資拖欠的情況。在校大一學生小郭上學期通過同學介紹,為某品牌酸奶做促銷員,“做了3個月,把周末時間都犧牲了,賺了一千多元的工資,拖了我8個月才拿到手。”小郭的同學小張也有相似經歷,“有一次這個平臺找我去做3天手機促銷員,加上提成總共有300多元,拖了4個月才給。”記者聯系了該校園兼職平臺負責人李小姐,對方表示兼職費用是公司統一向商家收取后再分給學生,因為需要統一結算,一般會半年內結清。
對此,智通人才市場客服經理王亞東表示,2010年出臺的《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與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例》要求,實習單位、學校應按時足額向學生支付實習報酬、實習補助,不得拖欠、克扣。超過2個月未支付報酬的屬于惡意欠薪,學生找工作要選擇正規且信譽好的校園代理機構。
提醒三、中介費最多200元 事成才交
在東莞讀大三的趙寧,去年暑假就遇到了黑中介,“當時對方表示,可以介紹我們去影視公司做模特,不過要我們先付200元的中介費。令人氣憤的是付了款拍了照后就再也沒有聯系我們了,打電話去問就說等候通知。”
對此,市人力資源局辦公室郭耀祖表示,經營性職業介紹機構向求職者收取中介費用是有標準的。一般報名費10元每人次,擇業介紹成功服務費按工種不同最高200元,可以在介紹成功后付給中介。除此之外,如果收取其他費用,包括代企業收取的任何費用都應該拒付。